文明办〔2022〕6号
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二级党组织,各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,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闽技术师院委综〔2022〕8号)有关办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类别
(一)2022年度文明学院;
(二)2022年度文明处室;
(三)2022年度文明宿舍;
(四)2022年度文明餐饮窗口;
(五)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
详见《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评选管理办法》)。
三、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
(一)自查自评(2023年4月1日前)。各单位认真对照《评选管理办法》,开展自查自评。
(二)推荐申报(4月10日前)。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、推荐表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单位审核。
(三)考核评审(4月10日—5月10日)。校文明委成员单位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,并在此基础上,组织相应考评小组开展考评。不同评选类别将依据《评选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。
(四)初审公示(5月下旬前)。召开校文明委会议,听取评估小组汇报,对各类表彰对象进行初审,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,并予以公示,进一步听取师生意见,接受师生监督。
(五)学校党委审定(6月中旬前)。校党委会议听取文明委评选和公示情况汇报,审定表彰对象。
四、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
(一)文明学院。评选对象为学校各教学实体学院,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。考评结果为合格(60分以上)且总分在前3名(含并列)的学院为本年度文明学院。
(二)文明处室。评选对象为学校机关各部(处)、图书馆、信息技术中心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。评选出5个文明处室。
(三)文明宿舍。评选对象为校内各学院学生宿舍。校级文明宿舍必须是在学院文明宿舍的基础上进行申报,共评选全校宿舍总数的1%。
(四)文明餐饮窗口。评选对象为五马山校区、石竹山校区所有餐饮窗口。餐饮窗口在该年度的经营时间不少于5个月。综合考评达85分及以上的前5名为文明餐饮窗口。
(五)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。评选对象是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出色且作出突出贡献的师生。评选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30名。在名额分配原则上,教职员工10名(含非在编人员),学生20名。其中,教学实体学院可推荐教职工候选人1名、学生候选人5名,机关党委可推荐教职工候选人8名,其余单位可各推荐教职工候选人1名。
五、材料报送
请各单位党委、党总支于4月10日前将2022年度文明学院申报表、文明处室申报表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各一式2份,报送校文明办(五马山校区9#409室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443565814@qq.com。文明宿舍报送宿舍推荐表一式2份,报宿舍管理科初审,文明餐饮窗口申报表一式2份,报后勤管理处初审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二级党组织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,广泛动员,加强领导,高标准、严要求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。
(二)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。要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公开透明、严谨有序原则,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、创建成绩突出、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,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。各单位推荐人选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对弄虚作假的,严格按照《评选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取消参评资格。
(三)明确目标,扎实推进。坚持重在平时、重在常态、重在过程的原则。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宣传先进、激励后进,提高创建工作水平,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深入开展,取得实效。
附件:
1.2022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明学院申报表
2.2022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明处室申报表
3.2022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明宿舍推荐表
4.2022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明餐饮窗口申报表
5.2022年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
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2022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