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洋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2-11-27 点击数:


1、材料、低值耐用品、易耗品(以下简称物品)的管理必须符合勤俭办学方针,严格管理制度,对物品的计划、保管、使用和回收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人负责。做到验收严格认真,进出手续清楚,记录在册,定期核对检查,保持帐帐相符,帐物相符。

2、物品的购置应根据各实验的实际需要,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计划经审批后才能进行申请采购。

3、物品入库必须由库房管理员及时验收,验收中要注意质量的检查,发现损坏、短缺、不合格等情况,应及时提出交涉,办理退、换、赔、补手续。

4、严格执行物品的借用手续和使用手续,必须填写借用卡或领料单。物品的领用应尽量做到计划性,要认真核算,实际需要多少就领多少,避免积压和浪费。对贵重稀缺及民用性强的物品的使用应从严掌握,领用人要写明用途和实际用量。

5、各实验室领用的日常易耗和维修所需的元器件应有专人管理。各实验室物品的使用应做到勤俭节约,认真保管。对多年不用的物品和剩余材料,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。

6、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,应有工作认真可靠,并具有相应保管知识的人员专门管理。并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、分类和经常检查。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,以保证人身和物资的安全,防止发生事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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